關于“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省級擬表揚名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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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11-26 0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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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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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表揚在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和浙江省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關于省生態環境廳2019年度表彰獎勵申報項目的復函》,省普查辦開展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評選活動,經省級有關單位推薦,擬表楊4個省級單位集體和14位省級單位個人,現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2020年11月26日-12月2日,共5個工作日。 二、反映問題和方式: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省普查辦進行反映,反映問題要本著對組織和他人負責的態度,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聯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號 郵編:310012 聯系人:潘慧菊 電話:0571-28021970 附件:省級擬表揚名單 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相關附件: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成績突出的集體、個人省級擬表揚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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