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通過國家驗收 | ||||||||
|
||||||||
5月22日,國務院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用視頻會議方式,對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驗收。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省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以淼參加會議,省生態環境廳督察專員、省普查工作辦公室主任韓志福主持會議,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處室、直屬單位負責人,省普查辦全體工作人員40余人在浙江會場參加驗收會議。 會上,國家普查辦驗收組組長、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副主任柴國旱首先介紹了此次驗收工作的背景和要求。王以淼副廳長匯報了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情況。驗收組專家對浙江省普查工作情況進行了提問交流、核實情況,充分肯定了我省污染源普查有關做法和取得的成果,認為浙江省嚴格按照國務院普查方案要求,摸清了全省各類污染源普查對象、污染物總量結構和分布情況,普查成果也得到應用,很好支持了環境管理重點工作的開展。 驗收組對我省下一步普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嚴格按照國家普查辦要求和與會專家意見,原則上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材料的修改完善,并將最終材料報送國家普查辦;二是進一步做好普查收尾工作,根據國務院普查方案要求和國家普查辦工作部署,省里要配合國家普查辦完成有關工作;三是做好普查成果應用,普查數據是個寶庫,信息量大,可深入挖掘的東西很多,要充分運用好普查成果,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排污許可、環境統計等各項工作提供支持,最大限度發揮普查數據應用價值。 王以淼副廳長代表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作表態發言:一是提高認識,做好修改完善工作。針對驗收組意見建議,省普查辦將立即制定改進方案,系統優化工作措施,切實把意見建議的落實轉化為改進工作的強大動力,轉化為解決問題的有效對策,轉化為推動后續工作的實際成效。二是深入挖掘,做好成果應用工作。在數據持續應用和深入開發上加大力度,加強普查成果信息化開發,深化普查成果研究應用,形成全面完善的“十四五”規劃意見建議,拓展普查成果應用領域,主動對接各相關部門,找需求,送服務,支撐好生態環境統計制度改革。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普查后續工作。完成《浙江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的報批和發布,以更高的標準修改完善浙江省各級技術報告、專題報告等普查數據應用成果,進一步督促各級普查機構做好普查檔案整理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及輿論引導。 |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