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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二十二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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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證監局、民航浙江安全監管局,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化廣電和旅游主管部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糧食物資局、林業局、人民銀行、金融監管分局、氣象局、電力公司: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7個部委(單位)聯合印發的《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根據工作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要根據行動方案要求,并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 聯系人:俞鵬,電話:18858269727(浙政釘同號);夏崢,電話:13732223478(浙政釘同號)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自然資源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 浙江省水利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浙江省文化廣電和旅游廳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浙江省應急管理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浙江省能源局 浙江省林業局 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浙江監管局 浙江省氣象局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相關附件: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二十二部門關于印發《浙江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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