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聽證會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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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強制性地方標準制定工作的科學性和公開性,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浙江省標準化條例》《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重大事項聽證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擬于2025年2月下旬舉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送審文本)主要技術內容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進行聽證。 二、聽證代表構成及產生方式 (一)人員構成 本次聽證會擬確定聽證代表人數13人。其中,相關企業代表5人,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2人,社會普通公民1人,有關行政機關代表1人,有關行業協會代表1人,行業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2人,法律工作者1人。 (二)產生方式 本次聽證會聽證代表由自愿報名和推薦方式產生。其中,相關企業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采用自愿報名、隨機抽取產生;社會普通公民、有關行政機關和行業協會代表、行業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等由省市場監管局委托相關省級政府部門、行業組織等推薦產生。相關人員可從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http://zjamr.zj.gov.cn/)和省生態環境廳門戶網站(http://www.mm5544.com/)下載填寫《〈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聽證代表及旁聽人報名表》,并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于2025年1月20日前發送電子郵件至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郵箱:zjbz2012@126.com;聯系人:唐建輝,聯系電話:0571-89761625)。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旁聽人名額不超過3人。旁聽人可從自愿報名參加聽證會并愿意作為旁聽人的人員中產生。旁聽人在聽證會上不發表意見,如有意見、建議,可在會后以書面形式告知省市場監管局。 特此公告。 附件:《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聽證代表及旁聽人報名表 相關附件: 《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強制性地方標準聽證代表及旁聽人報名表.doc 附件下載: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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