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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等15個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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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什么要修訂《準入指導意見》? 2016年,我省制定出臺生活垃圾焚燒、燃煤發電、化學原料藥、廢紙造紙、印染、電鍍、農藥、生豬養殖、熱電聯產、染料、啤酒、滌綸、氨綸、制革、黃酒釀造等15個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準入指導意見》)。這些年來,《準入指導意見》在加強對基層環評審批工作的指導、提升管理效能、加強源頭防控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隨著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不斷變化,新的法律法規和環保政策不斷出臺,對環評審批的要求不斷提高,原有環境準入指導意見部分內容已不符合新要求。同時,基層環評審批力量仍然不足,仍然存在環境準入把關尺度不一的問題。為進一步統一環境準入管理要求,規范環評審批行為,高效服務項目落地,亟需修訂《準入指導意見》。修訂《準入指導意見》,既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環評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的需要,也是統籌好發展和保護、助力“兩個先行”、推動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 二、《準入指導意見》主要修訂的思路是什么? 根據最新的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準入指導意見》對空間準入、工藝裝備等內容進行梳理調整,優化環境準入指標,新增完善土壤、地下水和噪聲等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內容,銜接溫室氣體、新污染物、超低排放、環杭州灣區域廢水總氮控制等最新管理要求,強化減污降碳和總量控制措施。 三、《準入指導意見》明確了哪些準入要求? 《準入指導意見》明確了各行業準入指導意見的適用范圍,要求各行業建設項目選址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以及相應行業的發展規劃等。除生活垃圾焚燒、燃煤火電、熱電聯產、生豬養殖、啤酒、黃酒外,其他行業新建、擴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布設在產業園區,并符合園區規劃環評要求。其中化學原料藥、農藥和染料部分項目還須進入化工園區,專業電鍍項目原則上進入電鍍園區。 四、《準入指導意見》對工藝裝備提出了哪些要求? 《準入指導意見》根據國家和我省產業政策相關規定,明確了各行業工藝裝備、清潔生產等具體要求,鼓勵使用先進技術、清潔生產方式和節能減排設備,提升產業整體水平。 五、《準入指導意見》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根據不同產業各自產排污特點,《準入指導意見》從廢水、廢氣、土壤與地下水、固廢和噪聲等方面提出污染防治和相關排放要求。廢氣方面,根據廢氣特性,采取吸附、濃縮、冷凝、焚燒等針對性措施對有組織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等進行有效處理,強化無組織廢氣和惡臭氣體等的收集處理,對生活垃圾焚燒、燃煤發電、熱電聯產等行業提出超低排放和清潔運輸等要求。廢水方面,強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類分質處理”等措施,鼓勵廢水循環利用,對制革產業提出重復用水量基準值要求。對化學原料藥、印染、廢紙造紙、啤酒、黃酒等行業,強化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要求。固廢方面,根據“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棄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規范處置,危險廢物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土壤和地下水方面,強化“源頭防控、分區防控、污染監控”等措施,對企業存放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場所,要求采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對化學原料藥、印染、電鍍、農藥、染料、制革等行業,提出要嚴格控制新污染物的產生與排放,按照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要求,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噪聲方面,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采取低噪聲的設備工藝和控制噪聲的防治措施。 六、《準入指導意見》在環境風險防范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準入指導意見》對相關行業提出嚴控項目環境風險,建立完善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制定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提出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要求,并要求企業設置事故應急池,防止事故廢水直接外排。 七、《準入指導意見》明確了溫室氣體和總量控制哪些要求? 《準入指導意見》對納入我省碳排放評價試點的燃煤發電、熱電聯產、廢紙造紙、印染、農藥、滌綸、氨綸等行業提出溫室氣體排放要求,燃煤發電和熱電聯產項目提出煤炭總量控制要求。明確各行業實行總量控制的常規指標和特征污染因子,以及區域質量未達標因子對應的主要污染物削減替代要求。明確環杭州灣區域廢水總氮控制要求。 八、施行時間。本通知自2025年3月18日起施行。 九、解讀機關及解讀人。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聯系方式:0571-28190036。 政策原文:關于印發《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燒產業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等15個環境準入指導意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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