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探索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制度創新 打好依法惠企、以法助企改革組合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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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興市聚焦韌性治理和規范執法,在全國率先探索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制度改革創新。建立認錯認罰從寬、執法觀察期、減輕行政處罰量化賦分等特色制度機制,推動執法監管精準化、規范化、人性化。自2020年10月改革實施以來,全市共辦理不予處罰案件738起,占全部行政執法案件數的20.09%。 一是認罰從寬、政企共贏。在案件調查階段,當事人主動認錯認罰,出具認錯認罰承諾書,可減少一定比例罰款金額。目前累計對276件案件減免罰款415.82萬元,案件平均辦理時間縮短22.5%,陳訴申辯或申請聽證比例大幅度降低,認錯認罰案件復議訴訟率較其他案件下降90.8%,處罰執行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二是執法觀察、助企紓困。針對確有整改意愿但短期難以達標的企業,在全省首創“執法觀察期”制度,對符合免罰情形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在短期內整改完成的,給予當事人合理整改時限且不計入辦案期限,觀察期內整改到位的可不予處罰。該制度既有助于執法人員避免辦案超期,也讓企業獲得充足整改時間,有效轉變執法對立關系,形成政企協同整改合力。2024年9月推行以來,全市已啟動5件案件,免除罰款126.8萬元。 三是學法減罰、精準惠企。印發《嘉興市生態環境從輕、減輕與從重行政處罰的實施意見》,創新推行“學法積分抵扣罰款”機制,累計吸引企業參與學法11260家次,為43家企業抵扣罰款64.62萬元。同步建立減輕處罰量化賦分體系,通過正反向賦分規則激活“減輕處罰”條款,符合條件的企業最高可減免法定最低罰款額的50%,實現執法剛性與溫度并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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