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對浙江智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醫用放射性同位素生產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
發布日期:2025-08-13 16:17 |
瀏覽次數:
|
來源: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
|
|
|
2025 年 8 月 13 日擬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擬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
1 | 新建醫用放射性同位素生產項目 | 海鹽縣秦山街道金同路285號 | 浙江智丹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智丹科技有限公司選址于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秦山街道金同路285號。企業擬使用1臺18MeV、1臺30MeV的回旋加速器,生產、使用、銷售放射性核素18F、64Cu、89Zr;利用外購原料生產、使用、銷售放射性核素131I、90Y、177Lu、32P、99mTc。企業擬外購并銷售(不貯存)125I、131I、90Y、177Lu、89Sr等多種放射性核素。企業擬銷售99Mo-99mTc發生器、68Ge-68Ga發生器、188W-188Re發生器、90Sr(90Y)發生器等半衰期相對較長的核素,銷售前在廠區內設置專用倉庫暫存,但不涉及拆包、分裝等操作。企業擬外購并銷售137Cs、60Co、241Am/Be、68Ge、3H等密封放射源(銷售II類、III類、IV類、V類源);擬外購并銷售醫用加速器、工業CT等醫用射線裝置和工業用射線裝置(銷售II類、III類射線裝置)。銷售放射源/射線裝置從生產廠家直接運輸至使用單位,企業廠房內不設中轉暫存。 1#生產廠房1樓內放射性核素操作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8.30E+11Bq,屬于甲級非密封工作場所。2樓質控實驗室和微生物實驗室開展放射性核素操作,日等效最大操作量6.29E+8Bq,屬于乙級非密封工作場所。3樓放射性核素操作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95E+10Bq,屬于甲級非密封工作場所。 本項目擬在1#生產廠房內開展放射性核素生產、貯存和核素操作。輻射工作場所包括1樓2座回旋加速器機房、熱室、放射性廢物暫存庫等區域,2樓質控實驗室和微生物實驗室。生產廠房還配套建設通風系統、冷卻水系統、配電系統等輔助設施,3層放射性核素生產和操作場所、放射性廢物暫存庫、放射性核素銷售暫存庫等區域。廠址周圍500m范圍沒有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最近的居民點是廠區西北方向約330m的首蕩村。 企業使用回旋加速器系統,每年運行時間不超過300天,每年停機檢修1次。設備安裝、調試和定期停機檢維修工作由設備生產單位負責 | 項目環評申報時提交了環評公眾參與情況說明的書面材料,按此材料,項目環評期間依法開展了項目信息公示和征求公眾意見。許可受理前,許可受理前,在企業單位網站上公開了環評文本和公眾參與情況。 | (1)輻射防護 本項目擬建2座回旋加速器機房均采用混凝土結構。項目配套建設2套18F、3套131I、90Y、177Lu、32P、99mTc、64Cu和89Zr核素共計10套合成分裝熱室。 企業將對輻射工作場所按照控制區、監督區分區設施和管理。加速器機房設計采用門機聯鎖、劑量聯鎖、鑰匙開關、急停開關、巡檢開關、聲光報警、光電聯鎖、工作狀態指示燈等設施,滿足輻射防護安全設施多元性、獨立性、冗余性、失效保護和最優切斷要求,可以達到保護輻射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目的。 (2) 輻射安全管理 浙江智丹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射線裝置使用單位和放射性同位素生產單位,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業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輻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開展輻射環境監測和個人劑量監測等工作,并制定輻射事故應急方案。 (3)企業承諾根據國家核安全法規的要求,項目投入運行前使本單位核安全關鍵崗位的人數達到相關規定要求,配備相應的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4)企業承諾取得相應的輻射安全許可后,開展回旋加速器的出束調試,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開展輻射環境檢測,經檢測滿足相關國家標準、竣工環保驗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擬對上述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維護公眾環境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規定,項目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在 2025 年 8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5個工作日)期間,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聯系處室: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輻射處 聯系電話: 0571-81053922 傳真: 81054024 通訊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40號
|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
|
|